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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理石”是“人造石” 沙发店涉嫌欺诈被索赔“1+3”

中国消费者报讯(记者 刘明)消费者韩先生购买了大理石台面的茶几电视柜,收到的却是人造石台面。他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提出“1+3”索赔。家具店否认存在欺诈行为,以打字错误为由拒绝赔偿。“从一开始就感觉像是被骗了。”回想起整个购买过程,韩先生心中充满疑惑。近日,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进行了调查。

购买家具

台面是人造大理石

定居四川成都的韩先生是江苏常州人。今年7月底的一天,因为家里新装修,他邀请了几个常州老乡到家里来小聚。除了庆祝,大家免不了对新家具评头论足。

“漂亮吗?是大理石的!”韩先生指着自己花了7000多元买的茶几和电视柜问乡亲们,话语中满是自豪。大家的目光立刻集中到茶几和电视柜上。几下摸索敲打后,欢快的气氛顿时凝滞。“不是天然大理石,是人造石。”一位经营家具生意的乡亲大胆发表看法,“石材表面有一层纸,缝痕还在,肯定被骗了。”

“怎么会这样!我明明买的是天然大理石,而且价格这么贵,怎么会是人造石呢?”韩先生一时之间惊呆了,立刻拿出订单给乡亲们看。

订单单显示,订单日期为今年6月19日,订单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魏家年一路118号(A8086\8087)。所购家具包括三人沙发、单人沙发、长茶几和电视柜,折扣后总价2.3万元,其中长茶几和电视柜合计7500元。订单单备注栏里清清楚楚写着“大理石台面”几个字。

在与老乡交谈中,谢先生仔细回忆了自己购买家具的整个过程,把看样品、下订单、送货三个步骤串联起来,发现了不对劲,“就好像商家故意设下陷阱一样”。

首先,看样品时,谢先生带了一位做家具的同行,他选的样品是天然大理石,订单上特意标注为“大理石”。其次,下单时,店家一开始就报了整套家具的价格,介绍沙发时价格很低,但下单时沙发的价格却写得很高。销售人员称,商场要求这样填写,是内部流程。最后,发货过程中,送货单上确实有“人造石”几个字,但因为是第四份,字迹很模糊,看不清楚。送货时,工作人员只问家具有没有损坏,就让谢先生签字。“签字时没注意,现在看来,他们心思歪了。”谢先生说。

谢先生购买沙发的家具店为全国知名连锁品牌,红星沙发专卖店就位于该店一楼。谢先生告诉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,发现问题后他立即打电话给销售员黄女士。销售员承认台面是人造石,让他去商场协商如何处理。谢先生提出按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规定退一赔三,但店家不同意,只同意退货。

经过调查

专卖店,非自营店

近日,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走访了该商场内的红星沙发专卖店,详细了解情况。销售人员称,该店为商场自营店,茶几、电视柜等均为以商场命名的沙发厂生产。记者看到,店门口的灯箱广告上写着,沙发是这家全国知名家具商场的自主品牌。这和销售人员当初对谢先生说的如出一辙。店员给他开的名片上印有商场的名称和标识,并清清楚楚地写着商场的“自主品牌”、“红星沙发成都直营店”等字样。

这一说法遭到了门店的否认。门店策划部郭经理告诉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,红星沙发并非门店自营,只是场地出租方,门店内所有商户均为招商,由经销商自主销售。采访结束后,记者路过门店门口,发现灯箱广告已被一盆绿植遮挡。

事实上,该店并非红星沙发厂直营店。红星沙发厂西南区负责人宋经理告诉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,该店并非红星沙发厂直营店,而是由代理商经营。红星沙发曾是该店的下属工厂,但从去年该店上市后,红星沙发厂就独立出来了。“实木系列产品都是我们公司生产的,大理石、石材产品是我们公司设计的,在广东找工厂代理,其实就是贴牌生产。”

消费者

要求退还三倍金额

红星沙发店所在门店向中国消费报回应称,接到中国消费报转发的消费者投诉后,“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,并尽快与顾客取得联系,希望顾客能来商场当面协商,但顾客表示不愿协商。商场一直在跟进此事,但顾客一直有所保留,没有来与商场或商家沟通。”

韩先生告诉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,现在店家态度已经转变,他们认为是打字错误,订单上的“大理石”前面漏掉了“人造”两个字。自称是红星沙发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的小吴给他发短信称“真心向您道歉,很抱歉我漏掉了‘人造’两个字,让您误会了。”

宋经理告诉记者,当时店长没有和谢先生进行充分沟通,但确实不存在欺诈行为。

“错别字的说法不能成立。”谢先生的代理律师李桂华9月15日表示。李桂华称,店家提出三种解决方案:一是退货8000元,相当于赔偿500元;二是赠送售价5000元的三人沙发;三是直接赔偿3000元。韩先生拒绝,坚持要求退一赔三,即赔偿茶几和电视柜总价的三倍,共计22500元。韩先生称,如果拿不到“1+3”的赔偿,他会选择起诉维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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